各有关单位:
提高全民科技意识,推动发明创新,须从少年儿童抓起。为了激励我省少年儿童爱科学、学科学、讲科学、用科学的积极性,鼓励少年儿童的发明创新,促进少年儿童素质的全面提高。经省科技厅批准,举办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评选活动。该项活动从2003年开始,每年举办一次,获奖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“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”评选和“全国发明展览会”评奖。今年为第五届,现将本届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广东发明协会、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、广东教育学会、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。
支持单位: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、广东省教育厅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。
协办单位: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
承办单位: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中学
二、组织机构
成立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组织委员会和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专家评审委员会,分别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发明作品的评审工作,办公室设在广东发明协会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三、评选对象
1、凡近两年完成的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均可参加评选。
2、参评者应为18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的少年儿童。
四、奖项种类
1、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少儿创新奖。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发明作品,颁发奖牌及证书。对参评而未获奖的发明作品,均授予“少儿创新奖”奖状以资鼓励。
2、设园丁奖。为表彰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,对获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,颁发园丁奖奖状,并给予一定奖金奖励。
3、设组织奖。对组织本活动工作出色,成绩突出的单位,授予组织奖,并颁发匾牌和奖状。
4、设专利申请鼓励奖。对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创新奖的发明作品,在申报日之前(含同日) 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,给予专利申请鼓励奖。申请发明专利,奖励500元,申请实用新型专利,奖励300元;发明专利获得授权,奖励1000元,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,奖励500元。
五、申报办法
1、参评者须本人用中文按要求认真填写《第五届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发明作品申报表》,并附作品彩色照片2张。所有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,内容填写不全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。
申报组织奖,由申报单位填写《第五届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组织奖申报表》。
2、参评发明作品必须是由本人选题、自行或在辅导老师的帮助下设计和制作。集体发明作品可填写三个发明人,奖牌只发第一发明人,证书可填写三人,每人一份。辅导老师栏只填写第一辅导老师,多填写视为无效。
3、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,由所在学校或青少年宫(活动中心)审核,提出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,统一寄(送) 广东发明协会。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,通过初评的优秀发明作品将参加 “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优秀作品展示会”(展示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)。
4、申请“专利申请鼓励奖”的,须填写《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利申请鼓励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并附相关材料(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在审查过程中的,请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;已获得专利授权的,请附专利证书复印件)一并上报。
5、申报时间:2007年9月20日为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日期(邮寄以邮戳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优秀作品展示暨颁奖活动
为了扩大影响,提高活动的社会效应,争取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发明创新活动的关心和支持,在 11月中旬将各市上报的发明优秀作品集中,在佛山市九江镇中学举办“第五届‘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’优秀作品展评活动”。由发明者或辅导老师向评审委员和参观者介绍,终评结束即举行颁奖大会,由有关领导向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园丁奖、组织奖、专利申请鼓励奖获得者颁奖。
(一)主要活动内容
1、举行开幕仪式;
2、组织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;
3、组织评委现场考核、答疑;
4、组织发明项目交易及产品销售活动;
5、组织评奖、颁奖活动;
6、组织学校、老师、学生的专项讲座及交流活动;
7、组织粤港澳师生交流活动。
(二)对参展作品的要求
1、参加优秀作品展评活动的每一件作品都要有展板。每块展板规格为0.9×1.2米,对参展作品简明扼要地介绍。为了体现整体效果,由广东发明协会统一制作展板,每块展板收成本费100元。对每项参展作品收取相关资料费30元。
2、提供实物、样品、模型,同时配以图片、音像资料,应能直观、形象地反映参展作品的技术特征。
3、广东发明协会可为发明者提供作品设计,模型、首板制作等服务,如有需要,可直接与发明协会联系。
4、不参加展评活动的作品不予评奖。
(三)活动时间:2007年 11月17日至18日两天。11月16 日全天报到布展。
七.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广东发明协会 联系人:施 明 、 柯细君
地 址: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3楼(邮编510070)
电 话:020-87688400、87684616 传真:87684616